•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0339102Y/2020-44446

  • 主题分类:

    卫生

  • 服务对象:

    社会组织

  • 体裁分类:

    规范

  • 文件名称:

    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长山乡

  • 文件字号:

    长政字〔2020〕17号

  • 成文日期:

    2020-08-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99I-2020-0001

  • 信息有效性:

    失效

  • 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日期:2023-02-20 14:18:17 来源:长山乡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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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健全强化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经乡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金华市长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域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根据《金华市婺城区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婺区农(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长山乡所有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

    (一)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1.村庄卫生保洁。做好村内道路及公共区域(含水域、绿化带、边沟、垃圾房、公共场所等)的清扫及保洁,确保环境整洁有序;做好村庄之间沿路、沿河区域、周边田园的日常保洁,确保村庄连接带及进出村庄道路沿线等可视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成堆垃圾和卫生死角。

    2.建筑垃圾清运。本村范围内拆除的房屋或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无长期(2个月以上)建筑垃圾堆放现象,建筑垃圾清运后空地及时复绿美化,无裸土现象。

    3.美丽田园。做好田园美化,周边田园无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废弃营养钵等失管、乱丢放现象,土地无抛荒现象。

    4.落实农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明确村范围内单位、学校、个体工商户、市场、企业、住户等的保洁责任,对其办公、办学、生产经营场所及住所周围从临街建筑物外墙到路缘范围内落实“三包”举措。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1.农户源头分类。农户每日将生活垃圾按“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分类投放至分类垃圾桶,有害垃圾投入村指定收集点。

    2.垃圾分类收集与清运。村分拣(保洁)员每天定时入户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分类清运垃圾时不混装,可腐烂垃圾清运至阳光堆肥房或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站,入仓投放前二次分拣到位。不可腐烂垃圾运至垃圾中转站(点),日产日清。乡政府负责将垃圾中转站(点)的不可腐烂垃圾进行统一外运处理。

    3.垃圾分类处置。可腐烂垃圾投入阳光堆肥房等垃圾处理终端设施作堆肥处置后还田;可回收垃圾由分拣人员二次分拣后作资源回收利用;其它垃圾由保洁人员收集、运送至垃圾中转站(点),由乡政府负责进行统一外运处理;有害垃圾由相关部门就近清运至专业处置点作科学规范处置。

    (三)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1.村内环境有序。村内主要道路旁、公共场所、农户房前屋后等位置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2.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确定专人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养护及损毁花坛修复等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

    (四)公共设施维护管理

    1.分类设施维护管理。农户分类垃圾桶干净整洁、定点摆放整齐,无明显破损(含内胆完整),有固定设施,垃圾桶垃圾车等定期清洗,垃圾车无故障、无抛洒滴漏;垃圾处理终端(垃圾房)封闭管理,按规定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到位,门窗玻璃无损坏;处理终端(垃圾房)实行专人负责制,立牌公示,负责人职责履行到位,台账记录齐全;处理终端(垃圾房)运行正常,定期使用微生物菌种和除臭灭蝇,周边环境整洁,污水不外流,不焚烧垃圾,其他垃圾清运及时。

    2.生态洗衣房维护管理。生态洗衣房开放使用并有专人管理,自来水畅通,环境整洁有序。无污水溢流,设施损坏及时修复。

    3.公共厕所维护管理。公共厕所实行“三有六无”管理(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尘无垢,无积水无破损无牛皮癣),有文明如厕宣传,能在公厕周边看到较为明显的指示牌。

    4.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管理。按照《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条例》实施。

    5.其他公共设施维护管理。乡村道路、办公楼、景观设施、休闲广场、健身活动场地良好,强弱线路、文体器材、公开栏、荣辱榜、宣传标语等公共设施、标志标牌有专人检查维护,有锈蚀、破损及时修复。

    三、组织实施

    (一)成立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乡长担任组长,农业农村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置在村镇建设办。在上级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办公室牵头制定当月考核细则,并定期开展指导、服务,组织检查考核。

    (二)建立分级考核机制。乡政府对各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一次;行政村每周对管护队伍与实绩检查一次。建立考核台账,考核结果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等相关补助资金支付相挂钩。

    (三)按照“财政奖补”、社会捐助与“农户筹集”相结合的原则筹集经费。乡政府根据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情况对各行政村进行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环境卫生、生活垃圾分类、村容村貌、公共设施的长效管理和人员报酬。“农户筹集”即通过村规民约,约定农户每人每年自愿向村集体交纳一定的卫生费,同时接受社会捐助资金,由村集体统筹。

    (四)乡政府根据上年度各行政村区星级评定结果,结合当年对各行政村检查考核情况,统筹拨付当年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补助资金。

    1.区星级评定方法:根据全区全域美农村环境“十佳村、十差村”评选情况,开展行政村“星级”评定,年度内累积二次以上评选为“十差村”的评定为“不合格村”;有一次被评选为“十差村”的评定为“一星村”;未被评选为“十差村、十佳村”的评定为“二星村”;年度内累计一次评选为“十佳村”的评定为“三星村”;累计二次评选为“十佳村”的评定为“四星村”;累计三次以上评选为“十佳村”的评定为“五星村”。三星以上的行政村如有一次被评为“十差村”,即调整为“二星村”。

    2. “二星村”补助标准为82元/人・年,以此标准为基础,按婺城区分级补助标准上下调整村级补助资金。

    3.乡对行政村环境检查考核月度得分在80分及以上的,全额发放;月底考核得分80以下的,按90%发放。

    四、责任落实

    (一)各村党支部书记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认真落实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该项工作纳入村书记、主任年终绩效考核。

    (二)各村联村干部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要协调、指导、督促所联系村扎实做好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所联系村的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工作情况纳入联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对单次考评为区级“十差村”或连续2次在乡检查考核中评为最后一名的行政村,由乡主要领导对村书记、主任、联村干部进行约谈;对年度累计2次考评为区级“十差村或累计4次在乡检查考核中评为最后一名的行政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相关资料后,转交乡纪委,由乡纪委根据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处理。

    五、本办法由长山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2020年9月7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后,长山乡农村环境管理及资金补助以此文件执行。


    长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8月6日 


    金华市婺城区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细则

    乡(镇)    村                          年  月  日


    项目内容

    扣分细则

    分值

    得分

    制度落实

    (4分)

    行政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浓厚;

    村内醒目位置无垃圾分类宣传标语扣2分。

    2


    村级落实党员干部联片包户和“荣辱榜”评比公示。

    未见党员联系户扣2分。无荣辱榜或未更新扣2分,无照片或信息不全扣1分。

    2

    垃圾分类实效

    (26分)

    农户分类垃圾桶干净整洁、摆放整齐,无明显破损(含内胆完整),有固定设施。

    垃圾桶未定点摆放、破损、脏每户扣0.5分。

    2


    农户垃圾桶按会烂垃圾和不会烂垃圾分类到位。

    每个村随机抽10个户,分类不到位每户扣1分。

    10

    分拣(保洁)员每天定时入户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垃圾到位不混装,入仓投放前二次分拣到位。

    保洁员未日产日清每户扣1分,二次分拣不到位扣5分,清运车辆混装运输扣8分。

    8

    垃圾池内有新鲜垃圾投入,可堆肥和其他垃圾分类到位。

    按堆肥房使用情况酌情扣1-6分。

    6


    公共设施管理

    (25分)

    垃圾处理终端封闭管理,按规定设置护栏和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到位。

    未设置护栏和警示标识各扣1分,门锁、盖板、玻璃、补水设施损坏每处扣1分。

    3


    垃圾处理终端实行专人负责制,立牌公示,负责人职责履行到位,台账记录齐全。

    未设置房长公示牌扣2分,字迹模糊扣1分,台账资料不齐全扣1分。

    2

    垃圾处理终端站运行正常,能定期清理、灭虫、灭菌,投放微生物菌种。

    未定期清理、除蚊灭蝇和未投放微生物菌种每项扣2分。

    4

    垃圾处理终端周边环境整洁,污水不外流,不焚烧垃圾,其他垃圾清运及时。

    每发现一处扣2分,污水外流扣6分。

    6

    行政村是否设立公厕,公厕对外开放、有水、有电、有人管理、制度牌上墙。

    无公厕扣5分,公厕未开放、无水、无电、无制度各扣2分,卫生环境差扣3分。

    5



    公共设施维护良好,有人管理,文体设施不破损、生锈。生态洗衣房自来水畅通,整洁无污水溢流,设施无损坏。

    发现一处扣0.5分

    5


    环境卫生

    村容村貌

    (45分)

    村庄内道路、 池塘、 水沟、 绿化带及公共场所干净、 整洁, 无水面漂浮物,   无污水外流无污水沟。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45


    村内主要道路旁、 公共场所、 农户房前屋后等位置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   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每发现一处扣1分,散养家禽每只扣0.5分。

    村庄内道路、 河道两侧及闲置地块等全绿化,做好中耕除草、修剪整枝、治虫防病、浇水施肥等日常养护;

    每发现一处扣0.5分。

    村庄连接带及进出村庄主干道路沿线、周边田园等可视区域内无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无成堆垃圾和卫生死角,无农药废弃包装物、废弃农膜等。

    每发现一处扣1分。

    总分



    100


    总评

    满分为100分,85分以上优秀;70分-84分良好;60分-70分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不计负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