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长山乡拟制定《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现将该《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解读如下:
一、《考核办法》出台的背景
省、市、区先后出台《浙江省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金华市深化美丽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年)》、《金华市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高水平建设新时代和美乡村的实施意见》、《金华市婺城区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等文件,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拟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考核办法》主要分四个方面:
(一)考核对象。明确本《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长山乡所有行政村。
(二)考核内容及要求。该方面主要从“农村环境卫生管理”、“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村容村貌整洁有序”、“ 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考核工作内容以及指导各行政村工作重点。
(三)组织实施。该方面主要从“组织管理”、“考核机制”、“资金保障”、“考评结果运用”四个方面进行细化,明确本《考核办法》具体实施方式。
(四)责任落实。该方面明确乡、村两级干部各自考核责任以及上级部门考核结果的责任运用。
三、《考核办法》的目的
为进一步巩固长山乡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域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结合我乡实际,拟制定本《考核办法》。
解读机关:长山乡村镇建设办
解读人:杨斌
联系电话:18867556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