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全域提升农村环境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立健全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根据《金华市婺城区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办法》(婺区农(2020)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邮编:321026。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21146099@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斌 联系电话:1*******6
长山乡人民政府
2020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