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5-5372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文件字号:

    婺区政办〔2025〕23号

  • 成文日期:

    2025-08-0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 01-2025-0002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5-08-12 20:29:57 来源:区经济商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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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关于印发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


       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及金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持续深入“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存量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加大全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依法依规,积极稳妥。主动作为,破难攻坚,把化解矛盾问题与维护和谐稳定贯穿始终。2025年,对标2024年筛选出的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对象,整治帮扶低效工业企业200家、用地面积1800亩以上(高耗低效工业企业帮扶整治50家以上);力争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长10%以上;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基本出清;依据2023年度亩均评价视同D类企业名单,结合相关部门最新工业企业数据,全面摸排确定应评未评工业企业名单,乡镇(街道)全面走访核实,做到2024年度工业企业亩均评价“自主申报、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应评尽评”。

    (二)公平公正,分类处置。锚定低效工业企业,精准实施整治措施,分类有序推进。2026年,持续整治帮扶低效工业企业200家、用地面积1800亩以上(整治销号高耗低效企业50家以上),再提升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10%的增长,亩均税收5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基本出清;在2025年度全面摸排的未参评工业企业基础上,对达到整治帮扶要求的企业进行销号、销号率达到50%以上。

    (三)点面结合,疏堵并行。以点带面,重点突破,以面促点,统筹全局。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相结合,综合运用关停淘汰、兼并重组、提升发展等方式推进低效企业整治。2027年,根据亩均综合评价结果,按照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标准,对确定的整治帮扶对象进行全部销号;巩固整治帮扶成果,全区工业企业亩均税收增长再提升10%,亩均税收8万元以下工业企业基本出清。

    二、整治范围

    全区有实际工业用地的工业企业全部列入评价范围,对照亩均评价结果及市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标准,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认定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为D类和年度亩均税收低于8万元的C类企业用地;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和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环保问题、产品质量问题、高耗问题且无法整改的工业用地。

    处在建设期、过渡期的企业以及公益类及享受国家免税政策的农业加工类等企业,不纳入低效工业企业认定范围。

    三、整治措施

    (一)提升发展一批。鼓励企业实施创新驱动,通过技术创新、零土地技改、数字化改造、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品牌价值和市场前景、暂时陷入困难的企业,要开展精准整治,推动一批规下低效工业企业升规,推进小微企业园建设,引导部分小微企业入园发展。

    (二)关停淘汰一批。加大“亩均论英雄”改革倒逼政策力度。以重污染高耗能行业为重点,严格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节能减排要求和安全生产条件的低效用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和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严格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环保问题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等处置。

    (三)兼并重组一批。积极引导行业中的优质企业兼并重组,以产权转让、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盘活有效资产,加快企业转型升级。

    (四)政府收储。对确需政府收储的工业用地,根据“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收回实施意见”予以收储,进行高效开发建设,促进二次利用;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处置低效工业企业整治中的产权涉法问题。

    四、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全面摸排、锚定目标(3月底前)。各有关乡镇(街道)迅速开展行动、全面排摸未参评工业企业1400余家的生产经营状况、用地情况、税收情况;对整治帮扶对象逐地逐企分析成因,按照整治帮扶路径(提升发展、政府收储、兼并重组、关停淘汰),做实做细“一地一企一策”整治提升方案,确定初步整治方向及措施。

    第二阶段:综合施策、合力推进(6月底前)。4月份,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形成低效用地整治帮扶的强大声势,按照整治帮扶路径,深化落实“一地一企一策”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方案,明确具体整治帮扶路径,对企予以税务辅导;结合助企服务活动,了解企业整治提升的意向和计划,收集整理企业发展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制订解决方案,明确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分级分类抓好工业企业发展难题破解。5月,鼓励企业主动通过厂房升级、技术改造,产业升级等方式进行自我提升,主动提质增效,做到政策到企、沟通到位、服务在先,相关部门为企业做好技改项目备案、厂房新建、改建审批等工作,全力助推企业提质增效。6月,结合安全生产月,依法依规对“低、小、散、乱”等低效工业企业整治帮扶,对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偷逃税收等问题进行排查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监管,对经整治后仍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工业企业,采取法定措施,依法处置。

    第三阶段:集中力量,攻坚克难(9月底前)。各地针对当年度专项整治帮扶中遗留未解决问题,围绕企业改造提升的核心环节和主要瓶颈等问题,以“最多跑一次”的理念聚焦问题、破解难题。由“组长派单”+“部门联动”,逐个攻坚破解,合力对问题清单跟踪销号;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更新企业整治进度,严防反弹回潮,确保全年整治帮扶任务目标按时完成。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常态长效(12月底前)。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认真梳理、深入剖析在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工作中存在的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组织专题研讨会议、开展实地调研走访等形式优化工作机制,为持续高效推进整治帮扶工作提供经验支撑。全面总结年度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经验及成效,精心谋划下一步工作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切实保障整治帮扶效果得以长效化巩固,确保整治效果从阶段性攻坚转向常态化治理。

    在2025年专项整治帮扶工作的基础上,2026年、2027年将紧盯年度工作目标,按照整治步骤,持续三年全力开展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攻坚行动,进一步提升整治帮扶成效。各有关乡镇(街道)每年初开展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帮扶计划,动态更新企业数据库,保持工作力度不减、路径标准不降。通过“整治-验收-巩固”闭环管理模式,推动整治成果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治理,巩固整治帮扶度成果,确保到2027年末实现全区工业企业用地提质增效。

    五、验收标准

    1.企业年度亩均税收达到8万元以上。

    验收举证材料:以企业连续12个月实缴税收总额计算年度亩均税收,达到8万元以上的,可以销号,需提供税收总额凭证,以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为依据。另外社保企业交纳部分视同税收,土地面积以上年度实际用地面积为准。

    2.企业自身从规下企业提升为规上企业。

    验收举证材料:以企业纳入统计部门或经信部门规上企业库为准,需统计部门或经信部门出具相关凭证资料。年度升规的,在未升规前,对年度销售额新达到2000万元的企业或者连续12 个月销售总额达到2000万元的,视同“小升规”。提供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利润表。

    3.企业实施工业投资项目,实际亩均工业投资投入不低于10万元且实际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或被列为区级重点技改项目的)。

    验收举证材料:以企业实施的工业投资项目纳入统计部门项目库或经信部门重点技改项目库为准,需提供发改投资备案表和统计固定资产投资报表。

    4.企业或用地被政府收储。

    验收举证材料:需提供政府收储该地块的详细资料,包括收储协议、资金支付凭证等。

    5.企业被兼并、关停淘汰、破产清算或企业厂房处于拍卖程序等。

    验收举证材料:企业被兼并的,需提供土地转让协议;企业被关停淘汰的,需提供企业注销凭证或区人民政府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企业破产清算或企业厂房被处于拍卖程序的,需出具法院相关凭证。

    六、验收步骤

    1.验收。各有关乡镇(街道)、婺开区按分类整治验收要求,每月15日前向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提交验收举证资料;经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验收确认后,填写《婺城区低效工业企业整治提升销号验收表》(包括文书和照片),统一报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

    2.审核。每月20日前,区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将已完成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项目清单及验收材料(包括文书和照片)提交至金华市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核查验收,纳入市级整治完成库中。

    七、组织保障

    为切实推进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工作,建立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专项机制,构建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总召集人,区府办分管领导、区经商局主要领导为副总召集人,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推进体系。由专项机制下设办公室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落实低效工业企业用地整治月度例会制度,建立健全源头预先防范、中端跟踪管控、末端整治再开发的全流程工作模式,形成统一赛道、统一政策体系的整治工作格局。各有关乡镇(街道)、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整治拆除、企业腾退安置、项目审批等环节加强沟通协调,协同破解整治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整治任务高效完成。

    八、附则

    本行动方案自2025年9月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附件: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专项机制





    附件


    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专项机制



    总召集人:胡广辉(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成员)

    副召集人:王晓华(区府办副主任)

    郑显华(区经商局局长)

    成    员:陈  英(区发改局局长)

    于迎春(区司法局局长)

    张绍华(区财政局局长)

    周  勤(区人力社保局局长)

    金光明(区住建局局长)

    叶  柯(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沈剑锋(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波(区行政执法局局长)

    胡  斐(区投促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徐  明(区资规分局局长)

    马丽敏(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夏  霆(区税务局局长)

    戚华辉(区消防救援局大队长)

    朱  瑾(区资发集团董事长)

    刘  畅(婺城供电分公司总经理)

    章庭祯(罗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周  鸣(乾西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吴建禄(竹马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赖绍麟(雅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丽娜(安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戴增贵(白龙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申鸿宾(琅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  磊(蒋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章  煜(长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冯  斌(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王晓堃(新狮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专项机制下设办公室,王晓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专职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内设税务辅导组(夏霆兼任组长)、综合执法组(陈波兼任组长,成员由应急管理局葛永江、陈愿,生态环境分局金能、傅海伟,市场监管局叶飞、鄢妮,行政执法局伊建权、程恒池等部门构成)、业务提升指导组(郑显华兼任组长,成员吴宇丛、邵勤、徐枭、章雨宁)。相关乡镇(街道)要建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首的工作机制,并建立工作小组专门负责低效工业企业用地专项整治工作。

    以上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接替,不再另行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