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婺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婺区科〔2025〕1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断更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的依据,须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相符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要求,对区科技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的全面清理,将存在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或与当前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文件,通过清理,予以宣布失效、废止或修改。
二、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5年3月31日前由区科技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婺区科〔2024〕1号),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金华市婺城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婺区科〔2022〕5号)。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制定时所依据的《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已宣布废止,新出台的《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涵盖县(市、区)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等相关职能。本次清理结果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婺城区科技局
解读人:祝晓圆
联系电话:0579-82345258
202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