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88E/2025-53564

  • 文件名称:

    关于《婺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局

  • 成文日期:

    2025-07-2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婺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7-24 16:14:45 来源:区科学技术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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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 朗读

    婺城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婺区20251号)于近日发布,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不断更新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作为政府部门行政管理的依据,须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相符合。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要求,对区科技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的全面清理将存在与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不衔接或与当前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文件,通过清理,予以宣布失效、废止或修改。

    二、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范围为2025331日前由区科技局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主要内容

    经清理,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金华市婺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婺区科〔2024〕1号),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金华市婺城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办法》(婺区科〔2022〕5号)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主要是制定时所依据的《金华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已宣布废止,新出台的《金华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涵盖县(市、区)科技项目实施、管理和验收等相关职能本次清理结果的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婺城区科技局

    解读人:祝晓圆

    联系电话:0579-82345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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