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29128906A/2025-53519

  • 主题分类:

    土地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文件字号:

    婺区政办〔2025〕21号

  • 成文日期:

    2025-07-1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 01-2025-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

    日期:2025-07-18 09:43:31 来源:区府办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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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关于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已经区政府第7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11

     

     

     

    关于婺城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的通知

     

    针对我区工业用地地价的实际情况,结合工业用地取得成本,参考相邻县(市、区)工业用地出让价格,合理调整我区工业用地评估指导价格,做到乡镇(街道)、婺城经济开发区出让价格相对统一和均衡。在慎重测算、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现对我区区域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明确如下:

    1.白龙桥镇、乾西乡栅川区块范围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40万元/

    2.雅畈镇、竹马乡、乾西乡(除栅川区块)范围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42万元/

    3.安地镇、琅琊镇、蒋堂镇、长山范围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评估指导价为35万元/

    4.新狮街道范围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工业土地评估指导价为70万元/

    5.其他乡镇范围工业土地出让年限40年期的工业土地评估指导价为25.6万元/

    收回用地重新出让的,出让指导价不低于土地收回补偿价格;评估时,根据工业用地的区位、配套、剩余年期等条件进行修正。

    本《通知》自202581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