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构建以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为主的托育服务体系,促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共金华市委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金委发〔2022〕36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的通知》(金政发〔2022〕29号)和《金华市卫生健康委 金华市教育局 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卫〔2023〕6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金华市婺城区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认定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