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浙发改社会〔2024〕1号)《金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金发改社会〔2024〕1号)要求,现将《婺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本文件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中共金华市婺城区委社会工作部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 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华市婺城区交通运输局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金华市婺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金华市婺城区应急管理局 金华市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婺城分局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金华市婺城区委员会 金华市婺城区残疾人联合会
金华市婺城区气象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