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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本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的制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邮编:321025
传真:82301504
电子邮件:153578634@qq.com
联系人:胡英豪
联系电话:0579-82306873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