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行政村: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现根据《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管办〔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婺城区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塔石实际,将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流程和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事前评估和决策
村级工程项目实施前应根据项目业主单位的内控制度充分评估必要性、可行性,并立足于村集体经济基础的前提下,征求各方意见,进行集体决策。1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应经过村务联席会议讨论通过,联村干部列席,形成会议纪要;10万元以上的项目经村民(社员)代表会议讨论通过,联村干部列席,形成书面决议,并填写《村(社)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联审表》报所在乡镇(街道)联审。
二、交易报备和审核
(一)交易报备。村级工程发布交易公告前应先向乡镇(街道)交易中心报备。交易公告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邀请书、竞争性发包公告、竞争邀请书、直选发包公告、劳务发包公告,以及招标补充公告、招标答疑书、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竞争性发包交易结果公告、劳务发包抽签结果报告。
(二)项目审核
1.额度在以下区间的项目由区级行政监督部门审核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200万元(含)以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100万元(含)以上;勘察设计监理服务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2.额度在以下区间的项目由各乡镇(街道)交易中心审核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200万元以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100万元以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50万元以下的项目。
审核监督部门应严格村集体项目交易前报备和招标公告发布审核工作,督促招标人(招标代理)将招标相关的材料一并上传,特别是工程施工类招标,要将村内民主决策结果(或村务联席会议)和决策公开情况、项目审核结果材料、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造价或工程量清单、资金落实情况说明、无障碍施工承诺书、工程建设监督小组名单、招标备案表,以便电子归档。其中施工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需加盖有资质的编制单位公章或村经济合作社认可该资料的公章。图纸、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等需同步到外网供潜在投标人下载。
三、交易额度及方式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行发包人负责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项目肢解或者化整为零以规避发包。村集体限额(4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招标、竞争性发包和直选发包等方式进金华市限额以下平台电子交易;5(含)-10万元以下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施工原则上在乡镇交易中心村级小额工程入围单位中抽取。5万元以下的各行政村原则上可通过村务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实施方案、施工流程。
(一)额度在以下区间的,可参照招标流程采用简易招标交易
1.工程施工400万元以下60万元以上;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2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
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
(二)额度低于以下标准的,原则上采用简易招标、竞争性发包,直选发包方式交易需经乡党委同意后实施。
1.工程施工10(含)-60万元的;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30万元以下的;
3.勘察设计监理服务30万元以下的。
(三)5(含)-10万元以下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施工原则上可在乡镇交易中心村级小额工程入围单位中抽取。5万(不含)以下的各行政村原则上可通过村务联席会议表决通过实施方案、施工流程。
工程预算金额5万(不含)以下的低风险小额简易工程可由实施单位自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并盖章,采用劳务承包方式交易(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实施单位认为劳务发包不能满足该项目,可采用简易招标交易、竞争性发包、直选发包方式进入金华市限额以下平台电子交易。
(四)因现实原因无法通过平台交易的,可采用线下询价方式采购。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工程货物采购,因供应商未入库等现实原因,通过金华市限额以下平台电子交易竞争性发包和直选发包无法实现时,经乡镇(街道)交易中心批准,可以采用线下询价方式采购。
四、合同签订和档案管理
(一)合同签订
1.在限额以下平台采用招标、竞争性发包、直选发包方式成交的项目,凭中标通知书、成交确认书、直选发包公告完成后续合同签订;
2.限额内需在乡镇交易中心村级小额工程入围单位中抽取的项目,凭抽签结果报告完成后续合同签订;
3.线下询价项目凭成交确认书完成后续合同签订。完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合同乡镇(街道)交易中心备案制度。
(二)档案管理。在金华市限额以下平台交易的项目采用电子档案管理,乡镇(街道)交易中心保留招标项目的纸质档案。
五、其他要求
(一)违反《婺城区村级工程项目资金支付“九不准”》相关条款的,不予支付。
(二)严禁举债举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
(三)严禁村社干部本人及其近亲属、近姻亲属参与或变相参与本村工程项目的投标承包,严禁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负责人)参与本乡镇工程的投标承包。
(四)采取限额内入围单位抽签、线下询价方式采购等未通过金华市限额以下平台电子交易的,需所在乡镇(街道)审批同意。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行,乡政府原有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规定有与本通知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省、市等上级政府对村级小额工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村(社)工程项目(采购)联审表
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4日
附件1:
村(社)工程建设项目(采购)联审表
年 月 日
实施单位 |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 | ||||
项目名称 | |||||
村项目 负责人 | 监督小组组长: 成员: | ||||
资金来源 | 概(预)算总价 | 万元 | |||
实施方式 | ¨区公开招投标 ¨ 竞争性发包 ¨直选发包 ¨入围单位抽取 ¨线下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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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 | (实施内容、可行性、必要性及预算工程量、开工日期等,不够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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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决策 情况 | 因 建设需要,需实施 项目, 年 月 日经村 会议讨论,同意以 方式确定该项目施工单位。(附表决情况) | ||||
村(社)负责人意见及签名 | 村(社)监会负责人意见及签名 | ||||
联村干部意见 | 管理处意见 | ||||
项目科室意见 | 项目分管领导意见 | ||||
乡镇(街道)交易中心意见
| 交易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 ||||
主要领导 审批意见 |
村村民代表大会公决书
建设项目名称:
会议表决情况:
村民代表赞成签名
村民代表不赞成签名
村民代表弃权签名
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