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制订背景及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根据村级工程管理新要求,调研行政村反馈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办法,推进招标事业发展。
二、制订依据
根据《金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印发金华市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管办〔2023〕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婺城区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三、制定过程
2024年3月,收集金华市本级及婺城区级相关村级招投标管理相关政策,进行分析研究。
2024年4月,经过广泛调研,借鉴市、区相关管理文件政策要求,根据近年来塔石乡村级招投标管理实际,反复研究修订,形成《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进一步加强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4年5月,书面征求各行政村单位意见建议,各行政村反馈无意见,形成初稿。
四、主要内容
制定《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进一步加强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是规范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有效举措。内容包括事前评估和决策、交易报备和审核、交易额度及方式、合同签订和档案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等内容。
五、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自2024年7月24日起实施,适用范围为婺城区塔石乡。
解读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
解读人:徐韩薇
联系电话:0579—827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