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经对婺城区委托金华开发区管理的苏孟乡、秋滨街道、三江街道、西关街道、江南街道、汤溪镇、罗埠镇、洋埠镇 8 个乡镇(街道)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承接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分析并提交区政府第39 次常务会研究,决定废止《关于部分托管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划转的公告》(婺区政告〔2022〕9 号)。
本通告自 2024 年 1 月 29 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9日
11330702056851584G/2023-50919
其他
无特定对象
通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告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婺区政告〔2023〕14号
2023-12-29
主动公开
GWCD00-2023-0005
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