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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
单位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执法范围:金华市婺城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外)
监督举报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区政府北楼2440室),邮编:321025
举报投诉电话:0579-88900000
一、执法权限: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权力清单见浙江政务服务网(附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HomeSubset?siteCode=330702000000&deptCode=001008007001006&deptName=%E5%8C%BA%E5%8D%AB%E7%94%9F%E5%81%A5%E5%BA%B7%E5%B1%80)
二、行政执法委托书: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委托书详见附件1。
三、行政执法人员名单: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执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行政执法流程图:
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详见附件3。
五、其他依法需要公开的文件
1. 关于印发婺城区卫健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的通知(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0/11/11/art_1229182344_1707120.html)
2. 关于印发婺城区卫生健康局《非现场行政执法工作办法》《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使用与管理规范》的通知(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2/1/14/art_1229182344_1772195.html)
3.婺城区卫健局关于执行《金华市卫健委关于金华市卫生行政处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通知》的决定(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2/10/12/art_1229182344_1788135.html)
4. 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项目录》的通知(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0/11/11/art_1229182343_3697002.html)
5.关于启用“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专用章”的通知(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1/12/3/art_1229182344_1768867.html)
6.婺城区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附链接http://www.wuch.gov.cn/art/2023/7/24/art_1229182343_4103234.html)
六、救济渠道
当事人自签收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七、执法程序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行政监管:双随机检查、联合相关部门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审核、集体讨论(符合法定情形时)、事先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