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84P/2023-4584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2023-04-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4-06 17:20:54 来源: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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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一、 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扛旗争先、崛起浙中”总要求,进一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深入实施农业“双强”行动,全面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和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快乡村共富建设,助推全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规范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绩效,特制订《金华市婺城区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金华市农业局金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市农通〔2021〕39 号)、《金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金华市本级乡村产业高质量专项资金项目办法(试行)的通知》(金市农通〔2021〕47 号)

    三、主要内容

    金华市婺城区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分为7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对婺城区农林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二)管理目标

    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及时发挥项目资金的应有效益, 建立职责明确、制度规范、上下联动、公开透明的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 实现项目规划体系完善、管理职责清晰、项目绩效明显、农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促进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点明了本管理办法要达到的目标。

    (三)管理职责

    主要明确了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责任单位,包括婺城区农业农村局、婺城区财政局以及有关乡镇的管理职责。

    (四)项目管理

    明确了项目管理的具体流程,分为项目申报与储备,评审与立项,实施与变更,监督和管理、项目验收、项目公示等六大部分,并对每一个环节做了明确的规定和操作流程。

    (五)项目资金管理

    主要明确项目资金管理的一些规定,包括项目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的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做到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以及项目资金拨付方式等。

    (六)项目绩效考核

    强化专项资金绩效导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农业农村局要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也可以委托第三方进行绩效评价。对管理制度健全、执行程序规范、三项效益显著的项目建设单位,在以后年度项目安排时给予优先考虑。

    (七)其他补充说明

    主要明确了项目评审和验收环节抽调专家的要求以及专家费支付的相关标准。

    四、实施时间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农业、林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业、林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国家有关部委和省市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农村绿化建设资金、农田建设资金、农业救灾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治补助资金、农业高产创建补助资金、扶持粮油生产及面向农民的各类直接补贴资金、以奖代补资金、农林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和农业技术推广、农民教育培训与服务等任务性补助补偿资金不适用本办法。本文件自2023年5月3日起施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任晓晋

    联系电话:0579-82313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