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3-50550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婺城区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招、共培、共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文件字号:

    婺区农〔2023〕142号

  • 成文日期:

    2023-12-0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 65-2023-0008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印发《婺城区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招、共培、共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3-12-06 15:10:00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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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力量,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涉农主体农业技术人员作用,推动婺城区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招、共培、共用工作,根据《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探索建立金华市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招、共培、共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金市农通〔2022〕31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十四五”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规划》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精神,聚焦婺城区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引育用环节,加强我区农技人员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体制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共招、共培、共用机制,为推动我区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聘用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高效、实用为导向,聚焦农业相关主体、高校、市场人才流动短板,做好先行引领,逐步打破现有农业基层人才供需壁垒,为婺城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到2025年,形成较为成熟的体制外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共招、共培、共用机制,每千名农业从业人员拥有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人员4.1名,新增农业科技标志性成果5项以上,全区引进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体制外农技人员15名以上,中级职称以上农技人员4名以上,培训涉农主体农技人员(农创客)30人次。2023年引进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3名,引进主要方向为粮油种植、农业机械与畜牧养殖等领域。

    三、主要举措

    (一)组织共招,聚焦精准对标,坚持以农业主体需求为导向,切实提升人才队伍建设能力储备。

    一是招聘原则及领域。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招聘坚持以涉农主体(含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业种植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以下统称涉农主体)需求为导向,以双方自愿为前提。招聘工作按照“创新创业、平等自愿、利益共享、分类指导”原则,聚焦婺城区数字农业、机器换人、农事服务、订单农业、农产品销售等农业重点发展领域。做好招聘平台搭建,通过与高校、涉农主体对接,进一步扩大涉农主体招聘路径,增加人才来源。

    二是招聘对象及条件。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或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相关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创业创新、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身体健康,对婺城区相关涉农主体和产业创新有浓厚兴趣,有志于参与婺城区"三农"工作的农技人员(团队)。

    三是招聘方式及时间。以涉农主体招聘为主,农业农村、人社、高校院所等部门人才推荐为辅,联合人社等部门不定期开展定向招聘工作,并建立人才备案制度,形成全区农业农村产业技术人才共招储备库,储备库一般每年更新1次。优秀人才纳入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用岗位。

    (二)开展共培,聚焦要素保障,锚定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成长需求,加强人才培育力度和投入。

    一是组织培训。区农业农村局每年组织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婺城区农民培训、省级头雁以及农技人员培训,提升农技人员技能和服务能力,每年培训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10人次以上。鼓励涉农主体加大对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培育力度,优先推荐其参与单位内部培训和评优评先。

    二是鼓励职称申报。鼓励农林从业者申报农林业专业技术职称,为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职称申报提供全流程咨询指导。

    三是开展项目建设。组建粮油、畜牧、特色产业(蔬菜、水果、茶叶、中药等)三个大类的产业技术服务团队,将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纳入产业技术团队,并通过实施产业技术团队项目(每年开展农业产业团队创新项目2个以上),发挥农业产业技术专家团队带培作用,培育一批会创新、技术强的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同时,依托农业技术推广基金会,开展以项目资助为中心的公益助农工作,做好“万向奖”和省级民办农技推广平台项目、创新农作制度试验示范项目等推荐、参选。每年申报青年农创项目2个,进一步完善年轻农技人员科研平台搭建。

    (三)实现共用,聚焦团队建设,协调基层农技人员需求导向,形成良性人才使用机制制度。

    一是强化共用内容。入驻涉农主体为在婺城区注册、自主创新意识强、信用良好、产业符合婺城区农业主导产业方向的单位,派驻岗位一般为技术指导岗位。根据我区产业现状及乡镇农技人员基本情况,聘请农业经营主体中,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作为体制外农业技术人员,列入《金华市婺城区农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名单》中,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专家,应做好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积极开展农事指导技术培训。聘用人员每年开展实地涉农主体技术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协助或指导涉农主体开展项目合作、科技攻关项目每年一个以上。

    二是对应共用程序。通过涉农主体自主对接一批,政府部门向社会招聘和定向高校征集一批,经区农业农村局认定,颁发基层农技人员聘用证书,签订三方协议,原则上一家涉农主体聘用人员同时在岗不超过一人。基层农技人员在派驻期间,如遇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履行派驻任务的,经区农业农村局批准,可由派出单位继续选派相应人员替补。根据《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年度工作考评表》(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3),由区农业农村局、服务对象对其进行考核评分,并确定等次。

    三是建立共用制度。共用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以兼职为主,也可脱产,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涉农主体和实际需要形成共用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储备库,提升人才供给准确性、及时性,储备库一般每年更新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根据入驻单位需要,经派出单位审核、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本人同意,可以连任,最多不超三年。

    四、政策支持

    (一)引进人才政策。对全职来婺就业的青年人才,按照博士、硕士、“双一流”本科、普通本科、专科不同,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6万元、4万元、1.5万元的生活补助,并享受2年期社保补贴;企业全职引进青年博士来婺就业的,按照每人10-1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引才补助;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青年博士到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按照每人2-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对首次来婺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10天内免费入住青年人才驿站。

    (二)培育人才政策。对获得国家、省、市级农业技术能手等荣誉的农业生产经营人员,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农业“工匠型”人才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评国家级、省级(农林业)乡土专家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获评国家高新企业奖励10万元,评为省级科技型企业奖励5万元(由科技局兑现),获评省级、市级星创天地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对取得正高、副高、中级职称的,分别给予3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

    (三)共用人才政策。对参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专家按学历、职称给予适当补助。大专学历每月1000元,本科学历1200元,中级职称每月1500元,高级职称每月2000元,实行半年考核发放补贴。

    涉及其他同类政策的,不予重复享受上述政策。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区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基层农技人员日常工作管理,重大事项协调、年度考核、经费拨付等各项工作。

    (二)经费保障。设立基层农技人员专项经费,经费列入区农业农村局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年度考核通过后的工资及奖励。

    (三)考核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对派驻工作实施跟踪督促和考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改进。

    (四)典型宣传。加大该项工作宣传力度,利用好现代媒体手段优势,发挥中央、省级和地方主流媒体的宣传平台作用,宣传好实践探索中形成的好典型、好模式、好案例。

    本方案自2024年1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由婺城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基本情况表

    2.拟派驻单位基本情况和技术需求表

    3.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年度工作考评表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6日

    关于印发《婺城区体制外基层农技人员共招、共培、共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