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政发〔2021〕6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21〕22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企业股份制改造补助
(一)补助条件
完成股份制改造且实缴资本不少于500万元的企业,不含新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补助标准
按照股份制改造中介合同费用及企业付款凭证给予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企业章程;
2.股份制改造中介合同、中介股改服务发票、股改审计报告复印件;
3.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二、企业境内上市列入浙江证监局辅导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通过浙江证监局辅导验收。
(二)奖励标准
奖励75万元。
(三)申请材料
1.浙江证监局辅导验收报告;
2.上市中介协议;
3.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三、企业境内上市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奖励标准
奖励75万元。
(三)申请材料
1.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监会批文;
2.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四、企业境外直接上市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
(二)奖励标准
奖励1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上市中介协议;
2.交易所出具的有关企业上市说明材料;
3.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五、企业新三板挂牌及转板上市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进入创新层,成功在北交所上市或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
(二)奖励标准
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挂牌后分阶段给予奖励50万元:新三板成功挂牌后奖励30万元,进入创新层的再奖励20万元。成功在北交所上市或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的,按在沪深北交易所辅导上市奖励标准75万元,补足相应奖励。
(三)申请材料
1.挂牌主办券商协议;
2.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有限责任系统企业同意挂牌审查意见;
3.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四)其他
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转板沪深交易所上市的(包括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平移的),参照企业境内上市情形提交申报材料。
六、企业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在境内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项目的。
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东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境外主流证券交易所直接上市或以红筹、VIE架构方式境外上市的企业,首发募集资金投在本地项目的。
(二)奖励标准
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募投在本地项目资金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上市公司首发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流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保荐机构意见、审计报告、有关股东会决议等;
2.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七、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成功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挂牌、在科创助力板挂牌、在专精特新板挂牌。
(二)奖励标准
对“专精特新”企业、“放水养鱼”企业、隐形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在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成长板成功挂牌的,奖励10万元;在科创助力板、专精特新板成功挂牌的,奖励2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浙江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通知书;
2.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八、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再融资奖励
(一)奖励条件
企业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债、公司债等方式再融资,且投资在本地生产性、研发性项目的。
(二)奖励标准
按符合监管要求、经审计确认实际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中介机构业务协议;
2.再融资方案及股东会决议;
3.证监会、交易所同意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再融资注册文件、审核意见;
4.再融募集资金专户流水、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项目进度情况报告、有关审计报告等;
5.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四)其他
再融资奖励认定按照融资行为和融资项目相结合原则进行,涉及借新还旧、实际用于同一项目的,不重复奖励。涉及招商引资项目政策奖励的,不重复享受。
九、上市公司并购奖励
(一)奖励条件
上市公司围绕主业实施上下游产业链资源整合,开展获取高端技术、品牌和人才的境内外并购,致力于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对外开展收购且收购价不低于5000万元的。
(二)奖励标准
按照收购价的0.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三)申请材料
1.收购协议、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以及有关上市公司重大公告;
2.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提供证监会、交易所有关并购重组审核意见;
3.资产过户、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报告或说明材料;
4.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十、突出贡献奖
(一)奖励条件
对于企业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
(二)奖励标准
1.对企业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奖励100万元。
2.对企业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奖励60万元。
由上市公司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奖励申请,区金融办初审后报区政府集体审议决定。
(三)申请材料
1.发审委审核结果公告、中国证监会批文;
2.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3.奖励申请说明。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扶持政策与《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上市和高质量发展“尖峰行动”的意见》(金政发〔2021〕22号)可同时享受,享受本扶持政策的企业如与婺城区其它优惠扶持政策重复时,以本文件为准,不重复享受。
(二)当年未兑现部分可以在以后年度兑现,年限不得超过三年。
(三)奖励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申请行为的诚实合意性负责。对于发现存在虚假骗取奖励资金情形的,追回有关奖励资金并依法依规追究申请人责任。
(四)奖励通过金华市金阳光惠农惠企平台(https://czbz.czj.jinhua.gov.cn:9443)线上申请、线上受理,经区金融办审核后按程序兑现。申请、受理方式如有变动,以通知为准。
(五)本实施意见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文件于2023年开始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本意见实施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进一步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婺区政办〔2017〕23号)同时废止。
附件: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申请表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
奖励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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