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2-45665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婺城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解读

  • 发布机构: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2-09-0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婺城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通告解读

    日期:2022-09-09 16:11:4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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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朗读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公布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的通知》(浙司〔2022〕74号)要求,制定《婺城区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

    一、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及实施主体

    在《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2年)》的基础上,将《浙江省新增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2年)》明确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发展改革、民宗、民政、财政、人力社保、建设、水利、林业等9个领域共151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由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其管辖区域范围内集中行使。

    二、行政执法事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后,除已立案且尚未结案的案件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不再行使上述行政处罚权。

    三、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确定的行政执法事项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进行调整的,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公布。


    解读机关: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王佳

    联系电话:0579-8913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