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061N/2021-06202

  • 主题分类:

    环境保护、治理,环境污染、监测

  • 服务对象:

    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 体裁分类:

    通知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机构: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字号:

    婺区政办〔2021〕22号

  • 成文日期:

    2021-07-2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 01-2021-0006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7-27 15:13:28 来源: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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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9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抓好我区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和《金华市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金政办发〔2020〕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垃圾革命”试点及“无废城市”创建,聚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重点环节,突出依法治理,强化源头管控、落实减量治污、规范提升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抓实塑料污染治理,为高质量建设美丽婺城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目标

    1.在县(市、区)等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全区塑料垃圾实现“零填埋”“零增长”。

    2.到2021年底,全区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塑料污染治理基本实现全程管控,基本完成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回收处置等环节的制度建立,相关塑料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有明显提升。

    3.到2022年底,全面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全面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4.到2023年底,全面巩固提升塑料污染治理常态长效机制,城乡一体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源头管控治理

    1.抓实禁止生产销售塑料制品规定实施。强化执法监督,落实“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全面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前,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禁止审批、核准、备案上述禁限范围内的塑料制品项目(含新建、改、扩建项目)。(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商局、区卫健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乡镇<街道>,因每项工作都涉及乡镇<街道>,以下不再列出)

    2.推进不可降解塑料袋禁限使用。加强对不可降解塑料袋使用监管,开展不可降解塑料袋禁限使用专项整治行动。建制镇建成区所有商场、超市、书店、药店等重点场所以及餐饮外卖打包服务和组织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1年底,实施范围扩大到全区乡镇(街道)全域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区经商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3.组织一次性塑料制(用)品专项整治。加强餐饮、酒店等重点领域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监管,全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办学校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杯)具。在全区星级宾馆、酒店先行推广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民宿。到2021年底,全区城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吸管等制品,所有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商局、区文旅体局、区农业农村局)

    4.深化绿色运动”行动联动。普及绿色运动知识、宣传绿色运动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制定并全面实施绿色运动行动方案,全面推广可重复使用的环保布袋、纸袋等替代产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5.创新模式优化新业态治理。加强对电商、外卖等新兴业态塑料制品使用监管,开展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制定并实施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方案,明确新业态企业绿色管理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运营全链条绿色管理。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为重点,推动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积极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推动餐饮外卖平台落实入驻商户一次性餐具减量替代主体责任,增设消费者自选餐具数量等选项优化条件。鼓励电商与快递物流企业创新包装设计,推广可重复性使用的包装新产品。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市场监管局)

    6.大力推动替代产品推广普及。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采购使用各类塑料替代产品。结合专项整治,在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书店、药店等场所宣传倡导“母亲布袋子(菜篮子)”行动,鼓励采取自助扫码取袋、免租金、低押金等方式推广可循环使用的“信义共享购物袋(篮)”。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通过“优惠券、积分奖励、折扣”等方式引导消费者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鼓励生产、使用全生物降解、强化耐候等新型地膜产品。鼓励农膜覆盖替代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提高农膜科学使用水平。(区经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7.大力推进农膜减量行动。引进示范推广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试验以及“一膜多用”“行间覆盖”等农膜减量替代技术,适时研究出台可降解地膜使用补贴政策,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者使用植物纤维素等可再生资源制成的可降解农膜,持续开展农田地膜残留监测,依法推动建立农膜使用、回收记录台账。到2021年底,力争建成3个以上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区农业农村局)

    8.引导增加绿色产品供给。“立足‘电商之都’产业集聚优势,鼓励园区电商企业”,大力推动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推行绿色设计,采用新型绿色环保功能材料,依法落实标准化生产,增加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提升产品安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能。引导企业主动调整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降低应用成本,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加强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引导鼓励可降解塑料生产企业扩大规模,培育1家以上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规范回收利用处置

    9.提升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质量。结合“垃圾革命”及“无废城市”创建,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逐步减少垃圾分类配套居民和单位可降解塑料袋发放。在大型商超楼宇、机场、车站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增加可回收物容器设施数量,提高收运频次。加强农村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实现全覆盖,偏远地块或农膜集中使用区域,配备必要设施设备,使用者先行定点堆放,再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回收点。全区实现塑料废弃物分类收运全覆盖、零填埋。(区垃圾分类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

    10.探索推动回收模式创新。整合提升“两网”融合,推动社区(农村)、物业、回收企业协同推进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再生资源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管理,打造再生资源全闭环产业链。全区培育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1家以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模式,引导支持供销系统企业对低值可回收塑料废弃物实行兜底回收。鼓励企业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两网融合回收体系,全区塑料废弃物回收网络覆盖率达到90%以上。到2021年底,实现城乡全域覆盖。(区垃圾分类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区供销社)

    11.引导产废者履行主体责任。引导包装生产企业、电商企业和快递企业主动与回收利用企业合作,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采用押金、以旧换新、设置自动回收设施、网购送货回收包装物等方式,推动塑料废弃物回收途径多元化。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收回体系。推动快递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推行快递等企业建立包装容器逆向物流体系,通过积分、返现、抵现等形式,在校园、社区、商圈、园区等设置快递包装物回收点和外卖餐盒回收设施。到2022年底,全区建成一批快递包装物回收点。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展进大型商超、进社区、进机关、进市场、进宾馆、进餐饮,签订塑料废弃物定点回收协议。(区经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供销社)

    12.健全农药废弃包装物、农膜回收机制。落实废弃包装物常态化、长效化回收处理机制,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率、处置率分别达80%、90%。探索农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依托废旧农膜再利用企业,布局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建立农膜厂家、经销商、使用者、农膜回收再利用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农膜全流程监管回收体系,制定“以旧换新”激励机制,实现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对于无利用价值的废旧农膜,纳入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

    13.合力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以区现有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国家和省级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为依托,聚力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分拣成本高、不宜回收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进行能源化处置,打造“资源—产品—再生资源”闭环资源循环利用模式,提高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供销社)

    (三)推进塑料垃圾清理整治

    14.开展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每年区、乡镇(街道)联动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联合行动,加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突出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区域塑料污染问题,明确责任,限期清理。发挥各级河湖长作用,定期开展江河湖泊、港湾塑料垃圾清理。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环节的污染防治。落实农田残留地膜监测分析,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推进“肥药两制”改革,抓实农药化肥塑料包装废弃物清理整治。(区五水共治办、区美丽城镇办、区垃圾分类办、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5.强化联合执法监督。全面启动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违法行为,按照国家明确禁限时限,开展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和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规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虚标、伪标等行为。开展塑料污染综合执法,加强对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塑料污染环境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执法,及时依法依规查处塑料生产处置污染和破坏生态行为。(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

    16.创新数字监管和信用治理相结合。探索塑料污染数字化智能监管,实现全过程动态跟踪监管。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再生资源回收品种、数量等信息收集和统计分析。探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信用建设,拓展信用体系覆盖范围和应用领域。(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文旅体局、区水务局、区住建局)

    (四)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17.大力组织专题宣传。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利用地球日、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契机开展专题宣传,注重引导城乡居民消费习惯,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提升全民塑料治污认识和重视程度。充分发挥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和手机客户端、网络直播等新兴网络平台,在学校、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大型社区和车站、机场、地铁、旅游景点等人员集聚、大流量场所,通过户外显示屏、移动电视、墙体标语、灯箱展板、短视频、动漫、长图、广播等多种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题宣传,全面介绍禁塑治污推进时间表和路线图,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垃圾分类办、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

    18.加强全民参与教育引导。结合“垃圾革命”试点暨“无废城市”创建活动,采用专题教育、主题讲座、专项实践等多种活动方式,将塑料污染治理内容纳入机关事位、企业、学校日常宣传教育和社区共建、社会实践当中,引导公众树立生态责任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和塑料治污,主动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杜绝过度包装。组织塑料污染治理科普宣传,将塑料污染治理宣传作为我区垃圾革命的重要内容,强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践行绿色低碳生活先行示范作用,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开展专业研讨,规范行业建设,推动公益组织开展塑料垃圾治污专项志愿活动,丰富志愿服务活动内涵。(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区民政局、团区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商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各区级有关单位按照职能建立健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体系、工作体系、政策体系和评估体系,区发改局和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级有关单位建立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商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完善日常监测和工作考核,探索建立塑料污染治理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及时总结分析工作进展,重大情况和问题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政策支撑力度。加大可降解替代材料和绿色包装产品的研发生产以及专业化智能投放运营项目支持,推进可循环、可降解材料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优先支持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扩能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向上争取更多资源要素,支持可循环回收专业设施投放运营。将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纳入景区和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将绿色包装标准纳入政府招投标、采购强制条件。各乡镇(街道)是塑料污染治理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区垃圾分类办、区发改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经商局、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文旅市场监管局)

    (三)强化任务督查考核。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按照职能细化工作计划方案,抓好分解落实。区生态环境分局会同区发改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协同推进塑料污染治理落实督导检查,相关督查事项纳入美丽婺城、垃圾革命和无废城市创建、美丽乡村、文明社区、绿色饭店等各类考核评定活动。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移交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法查处。对实施不力的责任主体,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并通过曝光、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区五水共治办、区美丽城镇办、区垃圾分类办、区创建办、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本办案自2021年8月21日起施行。

    附件:1.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表

    2.金华市婺城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塑料污染治理重点任务职责分工表

    序号

    重点任务

    责任部门

    1

    禁止审批、核准、备案塑料制品禁限目录规定的塑料制品项目

    区发改局

    2

    开展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等行为;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

    3

    组织对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的企业进行产能摸排,引导相关企业及时做好生产调整等工作

    区经商局

    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加强对商品零售场所、外卖服务、各类展会活动等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的监督管理。

    区经商局

    5

    推动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进一步规范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的销售和使用。

    区经商局*

    区市场监管局

    6

    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和星级宾馆禁限塑的监督管理。

    区文旅体局

    7

    加强执行餐饮行业禁限塑监督管理,引导督促相关企业做好产品替代并按照《实施方案》规定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区市场监管局*

    区经商局

    8

    组织开展农膜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专业化组织回收等,健全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到2021年底力争建成3个以上降解地膜集成示范点。

    区农业农村局*

    区供销社

    9

    对市场销售的农膜加强抽检抽查,将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违规用于农田覆盖的包装类塑料薄膜等纳入农资打假行动

    区农业农村局*

    区市场监管局

    10

    结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推动将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低值塑料废弃物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能源化利用,减少塑料垃圾的填埋量。

    区垃圾分类办

    11

    按时完成已排查出的规模较大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

    区垃圾分类办

    12

    培育1家以上有实力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

    区垃圾分类办*

    区住建局

    13

    培育1家以上可降解材料和产品生产骨干企业。

    区经商局

    14

    引导城乡居民消费习惯,鼓励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平台,多种形式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宣传。

    区委宣传部*

    团区委

    区妇联

    区科协

    区垃圾分类办区民政局

    区住建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体局

    涉及多个部门的,带*号的为牵头部门

    附件2

    金华市婺城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戴增贵(区府办)

                傅国强(区府办)

    副组长:戴忠余(区发改局)

                陈  剑(区生态环境分局)

    成  员:郭菲菲(区发改局)

                朱旭全(区经商局)

                王  硕(区经商局)

                盛有红(区住建局)

                贾建学(区农业农村局)

                胡俊莉(区文旅体局)

                刘兴平(区市场监管局)

                王纪东(区生态环境分局)

    吴德诚(区垃圾分类办)

    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由戴忠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推进全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