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巩固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72号)、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函》(浙府法函〔2018〕512号)的要求,我区积极实施“无证明城市”改革工作,落实“无证明城市”改革各项工作。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公布了全区共清理证明事项的数量并对婺城区本级证明事项清理清单内容进行公布,区本级共清理证明121项。
三、实施时间
《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解读机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9-8222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