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9-38039

  • 文件名称:

    关于对《金华市婺城区“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婺城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2019-01-0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关于对《金华市婺城区“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工作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19-01-02 10:38:45 来源:区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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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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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订背景

    为了深化推进“五水共治”,省委省政府决定从今年开始,利用5年时间,在全省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污水直排、水质反弹问题。污水零直排,顾名思义,就是所有污水经过收集处理后排放。“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是今后3-5年全省治水工作的主要抓手,也是治水进入深水期后一项攻坚措施。今年5月12日,省政府在宁波北仑召开全省“污水零直排区 ”建设现场会,标志着这项工作在全省全面启动。

    市委市政府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制定《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计划从今年开始,利用三整年时间,力争全部县(市、区)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通过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进截污纳管和雨污分流改造,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市是所有行政区域的污水“应分尽分、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全域覆盖污水处理、全域实现雨污分流、全域消除污水直排,推动全域各类水体水质全面稳定提升。

    为抓好我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区治水办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和《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吸收借鉴市内兄弟县市做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婺城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治水办发[2018]28号)。

    2.《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78号)。

    三、主要内容

    《婺城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行动方案》共分三个部分,分别是总体目标、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工作要求。

    (一)《行动方案》第一部分,总体目标。

    1.指导原则。坚持“统筹规划、试点先行、分步推进、全面达标”的原则。

    2.总体目标。全区“管网全覆盖、直排全整治、雨污全分流、污水全处理、水质全达标”的目标。

    3.具体目标。到2021年,力争全部乡镇(街道)基本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行动方案》第二部分,建设任务和责任分解。

    规定了“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完成的七项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单位:

    1.推进集镇建成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13个乡镇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为各乡镇、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

    2.推进生活小区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五个街道、乾西乡和白龙桥镇生活小区的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区五改指挥部、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管局、生活小区所属乡镇街道。

    3.推进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完成8个工业园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为区环保分局、新城区管委会、工业园区所属乡镇街道。

    4.推进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等其他“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责任单位为各机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5.推进精细化截污纳管进程。全面开展城镇排水设施的检查、维修和养护工作,打通断头管、修复破损管、纠正错接管、改造混接管、疏通淤积管。完成16条背街小巷建设任务,责任部门为区住建局。

    6.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开展临江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容项目建设、清洁排放改造和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的升级改造,责任单位为区住建局、区农办。

    7.推进排水全许可工作。全面实施《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依法核发排水许可证,责任部门为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环保分局。

    (三)《实施方案》第四部分,工作要求。

    主要是五个方面。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区“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区治水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的推进落实。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要建立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

    二要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区机关各部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细化要求、明确分工,确保建设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三要落实要素保障。从资金、体制、河长制、技术四个方面,做好建设落实保障工作。

    四是严格建设标准。确保整个建设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五要强化督查考核。创建结果与年度大禹鼎推荐挂钩,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地区要加强预警督办,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六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