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水务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复金华市婺城区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实施方案的请示》(金婺水〔2018〕98号)收悉。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浙水科〔2016〕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的通知》(浙水科〔2016〕6号)有关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跃进水库等39座婺城区水库、金垅水库等7座开发区水库、鹿田水库等4座金华山水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莘畈溪莘畈乡姓曾桥至祝村公路桥等两条婺城区河道、厚大溪祝村至出口等两条开发区河道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封公岭山塘等8座婺城区山塘、大岭下山塘等两座开发区山塘管理范围划界方案以及乌溪江引水工程总干渠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方案。请你局按照划定范围,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标志公告、保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该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