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年度报告

日期:2026-03-18 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作者:​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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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华市婺城区美丽婺城建设服务中心(金华市婺城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中心)法定代表人沈丹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
开办资金(万元)7.43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728.06期末数(万元)705.75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美丽婺城建设提供服务和指导。美丽婺城建设目标和考核计划拟定美丽婺城建设考核辅助工作美丽婺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区域污染减排辅助工作区域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辅助工作生态保护修复辅助工作(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702MB1Q39007H举办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在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依据章程中有关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规定开展活动,规范开展日常业务活动。(二)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1.科技赋能监测能力提升,新增空气监测设备,精准溯源助力大气污染防治。2.完成莘畈水库地表水断面自动监测站建设,有效提升水质异常实时感知与预警能力。攻坚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问题排口全面完成整治。争取并圆满完成浙江省黑臭水体平台试点建设,已正式上线运行。3.持续厚植生态优势。落地婺城首个生物多样性友好单元,推动开展双龙风景区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推广生物多样性研学城市线路。4.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宣教。结合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主题宣教、环保公益巡演、环保法规进人大代表联络站等活动。5.每季度开展环保业务集中培训,助力企业绿色合规发展。(三)取得主要效益:2025年我区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根据上级任务要求,及时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上级部门的认可。区域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得分91.27分,生态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再创新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繁多,需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二是宣传工作仍有不到位之处,部分宣传工作覆盖面不足,宣传成效有限。
四、下一步打算一是强化治气攻坚。推进工业源、移动源、扬尘、VOCs等污染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力争PM2.5平均浓度持续稳中有降。二是深化治水长效。强化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管控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动态开展隐患水体排查整治。三是推进土废治理。加大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持续走深走实。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相关资质认可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