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妇幼健康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婺城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年度报告

日期:2026-03-19 来源:​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作者:​浙江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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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金华市婺城区妇幼健康中心(金华市婺城区妇幼保健院、金华市婺城区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法定代表人罗益文
住所  浙江省金华市华龙南街178号
开办资金(万元)38880.5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补助
年初数(万元)36196.22期末数(万元)35336.61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服务。妇幼公共卫生服务指导妇幼健康管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动态管理和托育服务(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702MB0T26098F举办单位金华市婺城区卫生健康局
开展业务情况
一、基本情况2025年度,我单位在金华市婺城区卫健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一)目前开展辖区孕产妇健康管理、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管理、孕产妇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管理、早孕关爱行动;(二)开展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孕产妇心理筛查、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等项目工作;(三)开展孕产妇死亡监测、围产儿死亡监测工作;承担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母婴技术服务的培训和督导工作。(四)开展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宣教及医学评估咨询指导工作,开展国免检查人群的随访管理督导工作(含高风险随访、早孕随访及妊娠随访)。(五)负责各类妇幼数据审核、质控存档工作以及各类妇幼报表统计上报工作。(六)指导全区城乡妇女两癌项目、开展基本避孕服务项目管理、人流后关爱和早孕关爱服务、青少年及更年期妇女保健服务工作。(七)负责全区免费避孕药具管理、指导和发放工作,开展避孕药具自动发放机运行情况、药具质量管理及药具严重不良反应等监督监测工作。(八)配合医疗集团开展辖区产科质量控制管理、计划生育技术质量控制管理工作。(九)负责辖区属地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并承担补发、换发证工作。(十)负责0-6岁儿童健康管理,承担基层儿保的指导、培训、信息数据上报及质控等工作;开展托幼(育)机构卫生保健业务管理、保健(育)员岗前培训等工作;开展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负责儿童眼保健,发育筛查,孤独症筛查等民生实事可疑异常患儿的评估、追踪和随访工作。(十一)开展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暴露儿童干预和随访工作。承担新生儿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新生儿复苏等项目工作;承担辖区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工作。(十二)负责收集整理健康宣教资料,及时报道妇幼保健动态;统计、上报各类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监测报表,及时提供妇幼保健信息数据。从婚前、孕前到更年期,从新生儿到青春期,提供连续的健康指导,守好妇幼健康的防线。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本单位宣传推广不够多,特别是新兴媒体方面。(二)指导工作的颗粒度有待细化,应更注重深入基层调研,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供精准指导。
四、下一步打算(一)多开展各类宣教活动,如:孕期保健、母乳喂养等。(二)多下到基层去,多进行义诊等活动,守护群众健康。(三)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2025年11月07日,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
相关资质认可《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11月19日,《母婴保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7月12日,《放射诊疗许可证》有效期长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1.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无。2.诉讼投诉情况:针对2025年度产生信访件,经过单位解释及相关处理后,均取得市民谅解。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