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馆 | 法定代表人 | 郑红建 |
| 住所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8号 | ||
| 开办资金(万元) | 76.46 | 经费来源 | 财政全额补助 |
| 年初数(万元) | 103.64 | 期末数(万元) | 76.46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文化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及相关培训业余文艺创作组织及业余创作团体管理村级文化站业务指导群众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收集整理与维护(涉及资质许可项目需持有资质证书开展)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330702786420030C | 举办单位 | 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
| 开展业务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金华市婺城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 | ||
|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主要效益 |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依据章程中有关组织机构和运行管理、资产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规定开展活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开展日常业务活动等。(二)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全年举办群众文化活动895场,惠及群众76万余人次;成功举办两期“文雅婺风”艺术普及免费培训,面向全区推出儿童画、古筝、民族舞、婺剧选段、声乐、化妆等20多个特色培训项目,累计开展惠民培训876班次,直接惠及学员18548人次,实现艺术普及全域覆盖。(三)取得的主要成效。我馆发挥文化阵地优势,为群众搭建才艺展示平台,在金华市第七届戏剧曲艺大赛和金华市第十五届公共文化服务创新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奖。期刊《婺城文化》在2025年度浙江省群众文化报刊评比中荣获二等奖。各业务干部积极参加各类专业比赛,荣获省级奖项17项、市级奖项5项,其中由我馆倾力打造的原创舞蹈作品《小马游乐场》,在第五届“小荷初放-舞悦浙江”浙江省少儿舞蹈展演、金华市第六届少儿舞蹈大赛和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主办的第三届“浙艺少年”青少年艺术普及系列活动舞蹈专场决赛中,均以高分荣获金奖。以上成绩充分展现了婺城区文化馆的整体实力。 | ||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书画及数字文化馆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2.目前文化馆面积较小,缺少专门的展览展厅。 | ||
| 四、下一步打算 |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婺城区文化馆将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紧扣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目标,围绕基础工作落实、创新亮点打造、品牌活动升级三大维度推进工作,持续擦亮婺城文化名片。(一)抓实基础工作,筑牢服务根基。聚焦公共文化服务核心职能,完成必做任务清单,保障文化惠民工作常态化开展,做好文化交流与惠民服务、免费培训与队伍建设、资料管理与内容宣传。(二)打造创新亮点,激活文化活力。立足本土文化特色,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打造差异化亮点,开展文艺赋美乡村行动,打造精品文化品牌,举办精品文化讲座,创新群众文化活动。(三)升级品牌活动,彰显婺城特色。持续深耕特色文化品牌,举办系列标志性活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影响力,广泛开展少儿文化活动、群众文化活动、培训服务活动。 |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无 | ||
| 相关资质认可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受捐赠以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