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婺城区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区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17日
婺城区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机关 | 承办部门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金华市婺城区“十五五”交通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规划 | 区政府 | 区交通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 | 公众参与、听证会、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6月2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7月30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或听证会); 8月3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9月15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9月20日前,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9月25日前,完成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9月30日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10月2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11月25日前,提交区政府决策。 |
2 | 《关于加快婺城区航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 区政府 | 区交通局 | 《关于印发浙江省加快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浙发改交通〔2017〕577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金华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金政办发〔2023〕49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浙江省航运服务集聚区(点)建设第一批试点名单的通知》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3月17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4月18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4月25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5月9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5月16日前,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5月23日前,完成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5月30日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6月6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6月20日前,提交区政府决策。 7月4日前,完成决策事项。 |
3 |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采挖砂石土管理工作的通知》 | 区政府 | 区资规分局 |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施工采挖普通建筑材料用砂石士管理的通知》(浙自然资函〔2025〕23号) |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 6月30日前,完成调研,形成决策方案,启动决策程序; 7月30日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或听证会); 9月1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 9月20日前,完成风险评估; 9月30日前,完成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 10月15日前,完成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 10月30日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11月1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 11月15日前,提交区政府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