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婺乡振发﹝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方案起草、公开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将琅琊镇地下管网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址:婺城区琅琊镇
二、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工程内容含包括污水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污水处理设备;
11330702731527164G/2025-1010429843
婺城区琅琊镇
2025-11-25
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婺乡振发﹝2024﹞1号)等文件规定,经过方案起草、公开意见征求、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规定流程,将琅琊镇地下管网修复项目(一期)项目公告如下:
一、项目选址:婺城区琅琊镇
二、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工程内容含包括污水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修复工程, 污水处理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