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027530224667/2025-53938
塔石乡政府
2025-09-08
各行政村、乡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72 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塔石乡村级小额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塔乡政〔2024〕8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塔石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