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关于公布新狮街道<食品安全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于2024年8月2日开始公示,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50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话联系将意见反馈给新狮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包新华,电话号码:0579-82237370。
附件1:关于公布街道《食品安全会议制度》等六项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docx
新狮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