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华市婺城区林苗一体改革试点项目建设需要,现需对新狮街道十里牌楼、沙溪、杨家相、康村项目红线范围内坟墓进行搬迁(红线图见附件),现就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请坟墓相关权利人于2024年4月15日前到所属村委会登记并办理迁坟相关事宜。
二、逾期未申请搬迁的坟墓视为无主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有关坟主自行承担。
附件:婺城区林苗一体改革试点项目初步红线图
联系电话:新狮街道 0579-82410643
十里牌楼 13588650714
康村 15325938692
杨家相 13588658606
沙溪 19957956450
新狮街道办事处
2024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