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区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2023年区级部门重大民生项目支出预算表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政府的决定。
2.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负责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各项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
3.搞好公共服务。负责抓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计划生育等工作,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切实做好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救济救助、民政优抚等工作。
4.强化监督管理。依法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行使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文化市场、食品卫生、土地管理、规划建设、水政水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职能。
5.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帮助村(居)民委员会制定工作制度,监督检查“村规民约”的制定实施;加强农村经济合同管理,推进村(居)务、财务公开;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自治。
6.加强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加强乡镇财政财务和资产管理;做好财务会计、经济统计和村级级财务会计代理工作;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
7.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8.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预算及不独立核算的下属2家事业单位(沙畈乡行政服务中心、沙畈乡经济社会事业与统计服务中心)的预算。
二、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畈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723.68万元。
(二)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72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16.28万元,下降62.0%,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功能区项目资金和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这两个项目资金占比较大,一般年中下拨。
其中:上年结转240.05万元,占1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1.76万元,占64.5%;政府性基金收入371.87万元,占21.6%。
(三)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723.6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16.28万元,下降62.0%,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功能区项目资金和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这两个项目资金占比较大,一般年中下拨。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1.87万元、农林水支出111.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6万元、其他支出0.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60.95万元,占50.0%;日常公用支出102.73万元,占6.0%;项目支出760万元,占44.0%。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23.6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350.97万元、政府性基金372.7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85.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9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71.87万元、农林水支出111.6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23.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16万元、其他支出0.84万元。
(五)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50.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279.28万元,下降62.8%,主要是年初预算不包含功能区项目资金和生态公益林项目资金,这两个项目资金占比较大,一般年中下拨。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5.26万元,占5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4.27万元,占7.7%;卫生健康(类)支出40.96万元,占3.0%;城乡社区(类)支出100万元,占7.4%;农林水(类)支出111.68万元,占8.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3.65万元,占9.2%;住房保障(类)支出85.16万元,占6.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34.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309.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41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1万元,主要用于企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6万元,主要用于80岁以上退休人员护理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3.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6.7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事业人员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13.73万元,主要用于遗属、精减人员工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8.3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0.75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0.78万元,主要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和看护补贴发放。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5.16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5.03万元,主要用于按政策规定为干部职工缴纳的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经费。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美丽城镇建设奖补资金。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0.1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动物防疫经费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1.5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5.37万元,主要用于省级森林城镇创建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5.9万元,主要用于山塘整治项目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31.64万元,主要用于异地搬迁补助资金项目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7.08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主职干部补助支出。
(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123.65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5.1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63.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0.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02.73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72.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537.01万元,下降59.0%,主要是2023年新增项目资金未列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71.87万元,占99.8%;其他支出(类)支出0.84万元,占0.2%。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12.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84.62万元,主要用于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74.55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事务管理、推介就业人员等支出。
(4)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0.8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沙畈乡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5%,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25%,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相关经费有结余。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2.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92万元,下降8.8%,主要是人员编制数减少。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沙畈乡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区级领导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29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434.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林业与草原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3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12.7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投资项目支出。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方面的支出。
3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方面的支出。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2023年沙畈乡人民政府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