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0259915X2/2021-43259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民政局

  • 文件字号:

    -

  • 成文日期:

    2021-12-10

  • 关于开展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12-10 来源:区民政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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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和创新公共服务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196号)、《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民发〔2013〕178号)、《关于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9〕2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创投活动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目标

    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服务民生为重点,大力培育能够及时满足群众需求的优质公益项目;提高群众对公益项目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益服务;着力培育发展一批有能力、讲诚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推动传统社区服务精细化、创新化开展,强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具有婺城特色的公益服务品牌和模式。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

    1.依法在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要求组织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运作规范,管理科学,按时参加年度检查且未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婺城区内已备案但尚未注册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以所在乡镇(街道)或村(社区)已成立登记的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为依托进行申报。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评估等级3A及以上且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库的社会组织,优先资助慈善组织申报的慈善项目。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申报公益项目范围

    1.为老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失独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2.救助帮困服务项目。包括:流浪乞讨人员慈善救助;支出性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

    3.青少年服务项目。包括:留守儿童帮扶;困境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帮教;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4.社区治理服务项目。包括:促进邻里融合,改善社区关系,减少社区冲突的项目;发挥居民潜能,提升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水平的项目;促进楼道自治、院落自治、社区自治的项目;培养互相关怀、彼此互济的美德,建立社区归属感、荣誉感和责任感的项目;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养成社区意识的项目;加强支持型枢纽型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项目等。

    5.助残服务项目。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6.其他公益服务项目。包括:婚姻家庭服务、优抚对象服务、临终关怀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治安维稳服务、流动人口服务以及其他有利于弘扬志愿者精神、有利于维护社区稳定与社会和谐的与民政部门职能相关的服务。

    (三)申报须知

    最终入围2022年度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即作为婺城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对象,在孵化期内,须派驻至少一名工作人员常驻婺城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中心(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1号楼11楼),每周出勤率须达到60%,出勤率计入项目考评分。

    三、项目评选标准

    申报项目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紧紧围绕主办方发布的项目范围,在婺城区境内(不包括经济开发区)实施,同时还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需求真实明确。项目需求论证需提供详细的数据证明,针对服务对象的总数、特性、需求进行具体叙述。

    (二)公益成效明显。项目实施要凸显“助人自助”和人文关怀,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实施后能有效缓解或消除受益群体面临的社会问题,有利于解决社区难题、推进社区和谐,社会效益明显。

    (三)方案经济科学。项目实施具备良好的社区基础和受益群体基础,活动设计科学,进度安排合理,具有清晰目标及可衡量的成效;有科学的预算安排,能有效控制运行成本,项目运行性价比高。

    (四)具有推广价值。项目具有清晰的发展模式,注重增强服务对象的可持续能力;项目运作可形成较为标准的模式,能在条件类似的地区加以复制和推广普及。

    四、项目资助资金额度

    本次公益创投活动计划安排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150万元。正式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每个最高资助20万元;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每个最高资助10万元。

    五、实施步骤

    本次公益创投工作的实施步骤分为五个阶段:

    (一)项目征集阶段(2021年12月10日-2021年12月15日)

    1.发布公告。通过网站、媒体和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2.汇总材料。申请人可通过登录“金华婺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下载填报《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登记类或备案类),并于12月1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项目申报书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cgyct@163.com。

    (二)项目申报阶段(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2日)

    1.举办方根据项目申请机构提交的项目申请书,开展项目申请相关培训,未提交申报书且未参加培训的机构原则上不具备项目正式申报资格。

    2.项目申请。申请人登录“金华婺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下载填报《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登记类或备案类)、《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并于12月21日前将完善后的项目申报书、预算表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wcgyct@163.com。

    3.项目初审。举办方将公益创投项目申报材料汇总后,对公益创投项目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

    (三)项目评审阶段(2021年12月23日-2022年1月10日)

    1.组成评审委员会。区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包括: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的专家学者、公益创投领域的资深专家、公益行业的资深人士、民政、财政、纪检等部门相关人员等。

    2.组织评审。评审委员会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打分,根据评分结果最终确定入围项目及资助金额。

    3.社会公示。区民政局将评审结果在登录“金华婺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上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项目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1月)

    1.公示期结束后,入围本届公益创投活动的项目,按照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实施。

    2.区民政局与获选项目主办机构签订项目资助协议。资助资金将分三次拨付,签署项目资助协议后拨付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中期评估合格拨付总金额的40%,项目末期评估合格支付总金额的10%。

    3.项目执行过程中,获选项目主办机构每月末需按照要求提交本月实施情况、下月实施计划及其他项目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提交项目中期报告、末期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4.公开项目信息。举办方及时将获选项目的进展及完成情况等项目信息,在“金华婺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民政局)”及当地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

    (五)第五阶段:监督评估(2022年1月-2022年11月)

    1.区民政局将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违反使用规定的,要立即进行整改。情节严重的,缓拨、停拨资助资金。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缴已拨资金,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获选项目主办机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及第三方评估机构的检查,积极提供相关的资料。在申请资助、接受核查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完备的数据、资料和凭证,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被资助资格;对已经拨付的资助金予以追缴。

    3.获选项目主办机构遇到不可抗力因素,不能继续履行项目实施责任,应当及时向承办方反馈。区民政局根据情况酌情处置。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转让服务项目。

    六、申报材料

    (一)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填写《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备案类)》;正式注册登记社会组织填写《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登记类)》《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

    (二)证件类: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盖有年检结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证明及其它证明资质的证件。项目评审前,需提供原件以供查验。

    七、申报方式

    申请机构可通过婺城民政官网(搜索路径:婺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婺城区民政局-通知公告),下载《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备案类)》《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登记类)》《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并将填写完成后的项目申请书、预算表及证件类材料、资质证明材料电子稿于截止日期前发送至电子邮箱:wcgyct@163.com。

    八、违规处理

    所有申请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的申报材料及填报的所有内容均应真实有效,并承诺在本次公益创投过程中遵守活动规则。如有违反,按以下情况处理:

    (一)凡提供虚假资料及采取不正当手段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公益创投申报资格,已获选的追回所获荣誉、奖励和资助金,并取消资助资格,同时在相关媒体进行通告。违规者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有关活动,并追究法律责任。

    (二)公益创投活动期间,申报机构有其它行业违规并受到处罚的,取消项目申报和项目承接资格。

    (三)严禁重复申请。凡已经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凡重复申报者,一律视同虚假申报,按第(一)款规定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0579-82227357、0579-82225590

    联系邮箱:wcgyct@163.com 

    联系人:雷盛强、郎倩雯


    附件:附件1: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备案类).doc

            附件2: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登记类).doc

            附件3:2022年度金华市婺城区公益创投项目预算表.xls


                                                                                                                                                               金华市婺城区民政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