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新狮街道办事处作为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2、在街道党工作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区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
3、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4、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协助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
5、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外来人口管理、青少年教育和武装工作,维护社会安定团强。
6、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发展多元性的街道经济,不断壮大街道经济实力。
7、落实人口计划指标,加强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工作,搞好计划生育工作。
8、做好社区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9、做好拥军优属和社会救济等基层社会保障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10、协助做好侨台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11、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办事处部门决算包括: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办事处。
二、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1。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098.19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47974.82万元,增长41.03%,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增加;支出增加129898.35万元,增长34.98%,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86.1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33.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2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10万元),占收入合计28.1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3652.33万元,占收入合计71.8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12.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3.01万元,占27.29%;项目支出3619.02万元,占72.7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93.5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3.81万元,下降19.34%,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7.05%。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03万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5.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6.33万元,占60.96%;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1.14万元,占2.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13万元,占19.04%;卫生健康(类)支出36.76万元,占2.7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35万元,占9.96%;农林水(类)支出2.1万元,占0.15%;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66.14万元,占4.88%;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万元,占%;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统战事务、和宣传事务支出等(项)。年初预算为854.63万元,支出决算为826.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宣传经费减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与旅游支出、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化站补助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残疾人事业(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69万元,支出决算为25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4.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经费、企退经费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和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92万元,支出决算为3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减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市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基础设施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6.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1.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25.42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8%。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49.96万元,下降99.26%。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55万元,占13.41%;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55万元,占86.59%;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0万元,支出决算为4.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0.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9年年初预算为3.55万元,2019年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新狮街道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2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19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新狮街道对“垃圾分类”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垃圾分类”项目分别委托“中健事务所”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项目资金预算安排260万元,实际下达260万,资金实际到位率为100%。2019年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的各项支出合计为260万元,项目总体执行率为100%。
通过对项目单位了解组织实施情况,听取介绍,检查会计记录、问卷调查等程序,评价组认为,由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新狮街道办事处实施的文明城市创建项目已经按计划完成了各项内容,基本实现了项目的计划目标。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项目单位在资金使用方面还有欠缺。评价组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评议与打分,项目综合评价得分为82.19分,绩效评价等次为良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附件2
街道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垃圾分类及芙峰街拓宽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芙峰街拓宽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合格”。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54万元,执行数为26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改善交通,方便群众出行;二是建立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减少交通安全事故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未按计划时间完工;二是拆迁安置工程延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项目后期管理有待加强;二是做好项目预案,提高工作效率。
垃圾分类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执行数为26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二是降低垃圾处理成本,提升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计划不明确;二是未制定明确管理小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明确项目计划;二是加强组织机构管理。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无。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新狮街道已经公开绩效评价结果。
说明:部门评价是指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财政评价是指以财政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2万元,增长(下降)0.81%,主要原因是商品服务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狮街道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以及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于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