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4年度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体情况
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形式结合本单位实际、注重实效,通过政务公开栏、区政府公开平台网站、会议或文件进行了及时公开。同时,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凡公开的内容,需由我街道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把关,经我街道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进行公开。政务信息公开的时间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公开的政务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涉及本辖区改革和发展、群众切身利益以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决策结果和运行情况;二是与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三是政府机构和人事,包括街道机关内设机构、主要领导工作分工、人事任免等信息;四是重点工程项目相关政策情况说明;五是其他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截至2014年底,共有3例要求我街道办事处就三改一拆工作、金罗公路改造、尖峰山公墓搬迁工作提供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受理办理情况。20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已答复3件,待答复0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3件、“部分公开”的0件,“不予公开”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以下方面内容:(1)属于国家秘密的;(2)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3)属于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4)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5)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6)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街道认真按照《条例》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街道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少数信息没有及时公开上传,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上存在 “推一推、动一动”,致使信息收集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公开的力度不大,时效性得不到保证。街道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规范程序,提高信息公布的时效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资源整合。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努力整合街道及基层社区的信息资源,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工作,扩大信息公开影响。二是规范、优化申请处理流程。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申请处理效率,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三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街道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和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201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为71条,内容主要体现在维护公共安全和开展三改一拆、五水共治政策要求和工作动态及街道重点工程项目有关征迁工作的政策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本街道2014年度收到3起向本街道办事处提出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以外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根据需要调整情况说明。作为信息公开的单位,希望能进一步科学调整信息公开栏目结构和内容,删除一些与实际脱离的栏目,使应有栏目与基层办事处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相吻合,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展。
2015年,我街道将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特别是政府网站平台上做好及时更新上传最新信息。进一步在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加大平时信息公开在辖区居民中的宣传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沟通老百姓的连心桥。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