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330702000000/2015-15883

  • 发布机构:

    婺城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数据局)

  • 成文日期:

    2015-03-30

  • 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3-30 来源:区司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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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婺城区司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婺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0579-82338907)。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司法局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局办公室为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在婺城区政府网—部门入口—司法局上以及婺城法治网上设立了信息公开栏目供查阅者查阅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截至2014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落实措施,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讨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落实部门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梳理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在婺城区政府网—部门入口—司法局以及婺城法治网上及时发布公开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展开。

    2、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为更好地规范公文类信息公开,我局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狠抓落实。为确保公开信息在涉密(保密)、涉稳(社会稳定)、涉法(行政许可法)、涉时(时限性)等方面的万无一失,建立了公开信息审查确认制,即公开之前都要经过各处科室负责人把关,并由分管领导签字确认,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4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4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2.9%;部门文件类信息17条,占25.3%;工作动态类信息26条,占38.8%。

    (一)主动公开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今年加大了行政信息的公开力度,公开了在行政管理、业务工作等方面的相关信息,同时对局机关的机构职能、下属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相关服务类信息予以公开,以方便广大人民群众的查阅。
      (二)主动公开途径
        今年我局为广大群众方便查阅司法局相关政府公开信息,因此在婺城区政府网—部门入口—司法局以及婺城法治网上专门开设了信息公开栏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均涉及业务类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14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0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现对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人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本年度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我局2014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举报申诉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目录设置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梳理充实、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下阶段,我局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及时梳理信息公开项目,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完善网站服务功能,增强交互性,努力做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能公开的内容杜绝公开,对申请公开的依程序公开,为我局与公众平等、广泛、深入地沟通搭建更为便捷的平台和渠道。

                               婺城区司法局

                                2015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