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对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5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邮编:3210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alphafelix@qq.com
联系人:王赛楠 联系电话:0579-82321097
附件:
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wps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发布时间:2025-07-28
截止时间:202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