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现就精简“评定分离”项目定标阶段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 2026年5月1 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 “评定分离”招标项目,定标环节全面推行电子化“单轨制”,取消中标候选人提交纸质定标材料(资信、答辩、投标文件副本等)的要求,定标委员会一律在区交易中心电脑查阅电子材料。
电子定标材料(不含投标文件)建议不超过50页。对于技术复杂、规模较大等特殊项目,经招标人确认,可适当放宽至不超过100页。
已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不适用本通知;确需参照执行的,请以补充文件形式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通知自 2026年5月 1 日起实施。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