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730339102Y/2026-1010628024

  •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 体裁分类:

    通知

  • 发布机构:

    婺城区长山乡

  • 文件字号:

    长政字〔2026〕3号

  • 成文日期:

    2026-07-22

  •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GWCD99I-2026-0001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日期:2026-07-22 来源:长山乡 浏览量:​ 文件下载文件下载
    分享:
            

    各行政村、各乡属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印发长山乡全域美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政字〔202017号),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长山乡人民政府

    202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