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予以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婺城区整区推进分布式光伏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 金婺发改〔2023〕125号 |
2 | 《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 | 金婺发改〔2022〕72号 |
二、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婺城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3年版)》的通知 | 金婺发改〔2024〕78号 |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金华市婺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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