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废止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有关规定,废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婺区政办〔2021〕5号)。
二、制定过程
2026年1月23日至2月28日,在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wuch.gov.cn/)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征集到修改意见。2026年3月2日,对公开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反馈。
2026年3月4日《实施办法》通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平竞争审查,2026年3月6日,《实施办法》通过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
2026年3月9日,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废止《实施办法》。
三、文件依据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制定。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主要是废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安置房全过程代建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婺区政办〔2021〕5号),并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正式发布废止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方小俊 联系电话:0579-8222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