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暂扣款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局拟对2013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扣但尚未退还当事人的款项开展集中清理,请有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局办理退款手续:
1.当事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原执法暂扣款票据原件;
3.相关案件处理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结案通知书等)。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暂扣款,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全额上缴至国库。
联系人:杜亚婕,联系电话:0579-82022108。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