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021858T/2026-1010547768

  • 发布机构:

    婺城区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6-04-29

  •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清理执法暂扣款的公告

    日期:2026-05-06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暂扣款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我局拟对2013年1月至2025年11月期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暂扣但尚未退还当事人的款项开展集中清理,请有关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我局办理退款手续:

    1.当事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原执法暂扣款票据原件;

    3.相关案件处理文书(如行政处罚决定书、案件结案通知书等)。

    公告期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的暂扣款,我局将按照无主财物处理,依法全额上缴至国库。

    联系人:杜亚婕,联系电话:0579-82022108。

    办公时间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金华市婺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