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莘畈水库饮用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于2026年2月2日-3月5日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uch.gov.cn/col/col1229182260/art/2026/art_234988e3ebf9440898074e90fb0b3a61.html)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2个自然日的公示期,截至3月5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金华市婺城区水务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