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现将《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机关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关于开展2026年婺城区优良工地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 | 金华市婺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乡建设管理科 | 《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公开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公布 | 2026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