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继续做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相关活动参与企业,具体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具备合法有效的智能家居产品经营资质,主营智能家居产品销售业务,品类及补贴标准以省、市文件为准。
(二)自愿参与,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能按活动要求,及时、完整、真实填报智能家居产品相关信息和资料。具备与补贴服务机构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满足资格校验、资格核销、补贴发放的条件;
(三)2024年以来参与婺城区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近2年内未发生过严重失信行为;
(四)商家向属地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商品须具备国标13位商品条码;
(五)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函(授权期限需涵盖2026年整年),同时需具备旧品回收能力;
(六)支持并遵守本次补贴活动规则,按照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工作,接受事先垫资、过程结算,接受主办方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修改活动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活动;
(七)具备可以和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的能力,能安排相应工作人员做好相应台账的整理,配合相关审计;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区域覆盖能力,能保证货源充足、供应及时;具备完善的送货、安装、调试、维修等售后服务体系;
(八)接受社会各方监督,积极协调处理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相关诉求纠纷,不为个人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增设任何附加条件,自觉抵制套利套现行为,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存在恶意刷单或套现等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采取责令整改、退回补贴资金、取消参与资格等处罚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九)在活动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个人开具符合规范真实有效的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真实姓名。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须同时满足上述九个条件。
二、起止时间
2026年9月29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截止日期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企业申报。企业自愿申报,申报单位按照本通知申报材料要求向我中心提交申报材料,连锁经营企业在总部所在地统一申报。申报材料按目录装订成册,所附材料应逐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报名须知
(一)商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套取政府补贴,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不符合条件产品、非实物交易、非营业时间消费、短时间大规模集中消费等违规方式消耗补贴名额。若商户出现自行或者勾结外部人员从事此项行为的,商户应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恶意套利所获取的政府资金以及其他经济损失;
(二)若本次活动出现套利行为,将对套利金额不予结算, 套利金额数额较大,构成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商户报名即视为自愿参加婺城区2026年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视为同意且承诺遵守上述规则,如违反以上承诺,经核实后视情节轻重取消活动参与资格,相关部门按照诚信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在参加活动过程中,商家需要严格按照申报流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在门店内设置统一的宣传海报及宣传标识;
(四)本次活动具体细则以上级出台的最近政策文件为准,如有冲突以上级文件为准。活动正式启动时间由经济发展部另行通知。
五、申报材料
(一)报名所需材料:
1.2026年智能家居活动商户报名表(需加盖公章);
2.《参与2026年智能家居活动承诺书》(需加盖公章);
3.门店清单(需加盖公章);
4.门店照片(门头及内景各一张);
5.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需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信用信息报告》(需加盖公章);
7.其他有助于证明经营资质与能力的材料(如有可提供)。
(二)报名方式 :有意愿参加的销售主体请按要求准备上述报名材料,并将纸质材料提交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北楼五楼2538办公室。
(三)报名主体经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审核通过后参与活动。
联系电话:数字贸易科 0579-82220357
金华市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