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06街区、吕塘单元10街区详细规划修改(草案)公告

日期:2026-05-07 来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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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指导推进市区先进制造业平台建设,科学合理推进低效工业用地整治,促进存量空间提质增效,经报市政府同意,我局会同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金华市婺城区高桥单元06街区、吕塘单元10街区详细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详规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详规修改》草案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公告时间:202657-202666日,共30日。

公告地点: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公告栏、白龙桥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宾虹西路2666号婺城区人民政府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或发送至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邮箱:gtwcfj@163.com

2)电话方式: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婺城分局国土空间规划科82368659;白龙桥镇人民政府82216757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57


金华市高桥单元06街区、吕塘单元10街区详细规划修改(草案)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金衢路,东至文溪街,西南至二环南路,南至花台路,包括高桥单元06街区、吕塘单元10街区,总面积223.02公顷。

二、街区主导功能

依托洞溪工业园区现状产业基础,强化存量空间提质增效,打造传统工业园企业自改示范区和传统制造业提质增效先行区。

三、规划发展规模

规划范围总面积为223.02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17.85公顷。规划居住人口总规模约2278人。

四、用地布局规划

(一)修改前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218.06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比例为97.78%,其中: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0.7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0.35%;规划居住用地面积15.3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7.02%;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4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0.65%;规划工矿用地面积101.81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46.69%;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50.6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23.21%;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0.2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7.67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21.86%

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4.96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比例为2.22%

(二)修改后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建设用地217.85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比例97.68%,其中:规划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4.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11.09%;规划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1.15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0.53%;规划工矿用地面积99.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45.66%;规划交通运输用地面积44.83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20.58%;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0.48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0.22%;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7.7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比例21.92%

规划非建设用地面积5.17公顷,占规划用地总面积比例为2.32%

五、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范围道路按照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城市支路四个等级控制。

城市快速路:金衢路(红线宽度60米);二环南路(红线宽度80米)。

城市主干道:鱼起路(红线宽度28米);花台路(红线宽度28米);雅溪街(红线宽度40米);文溪街(红线宽度60米,含渠道24米)。

城市次干道:深泽路(红线宽度26米);华盛街(红线宽度18米);斜二路(红线宽度26米)。

城市支路:各地块通行出入的主要道路,支路红线宽度10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