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意见》于2025年7月10日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ch.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经过30天的公示期,截至8月10日,我单位共计收到7条反馈意见, 相关意见4条已采纳,3条未采纳,具体意见如下:
文件名称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意见 | ||
起草部门 |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 ||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删除“二、工作要求 (三)健全管理机制”中“区纪委监委要全程做好监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开展公开公正。”这一句话。 | 采纳 | |
2 | 在“2.推进农业机械化”这一条里增加:给予婺城区农合联100万元/年,用于“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及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 不采纳 | 婺城区现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179个,不鼓励政府部门再投资新建社会化服务中心。 |
3 | 在“20.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这一条里增加:积极支持供销社开展的“供富大篷车”项目小农订单行动,按照其收购婺城区山区农户农副产品金额的5%予以补助,一年金额不超过50万元 | 采纳 | |
4 |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总预算金额在200万及以上的到期延续重大政策需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建议对上一轮政策周期内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梳理,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事前绩效评估。 | 采纳 | |
5 | 在“20.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中“实施资产收益型项目助力农民增收,对实际运行良好、带动作用明显,当年带动10名以上农户增收2000元以上的单位,一次性奖励5万元”,建议降低一次性奖励标准。 | 采纳 | 改为“一次性奖励2万元”。 |
6 | 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中,除含农业政策外、还含有林业、农村等领域政策,且该30条政策中有部分政策另有专项资金安排,不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建议标明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对新增加财力保障部分进行统计,原则上该部分无法保障,建议在3500万元额度内统筹安排。 | 不采纳 | 《关于加快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30条政策意见》系农业农村领域政策的整合文件,部分政策虽已安排专项资金,仍统一归并纳入本政策意见统筹管理。 |
7 | “3.实施种业振兴计划”中,建议在畜禽中涵盖东北林蛙。 | 不采纳 | 东北林蛙属于渔业范畴,可参照第12条推进渔业健康养殖享受相关政策。 |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 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929258846@qq.com
联系人:任晓晋 联系电话:13857948953
金华市婺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