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现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告时间:2025年9月9日-2025年10月8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婺城区发改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666号),邮编:321025。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174488174@qq.com。
联系人:朱砚笑 联系电话:0579-8230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