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5-54050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团19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 成文日期:

    2025-09-17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团19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5-09-17 17:35:45 来源:婺城区商务发展促进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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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夏彪代表:

    您好!您在区人大十届四次会议的《关于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管理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高度关注和宝贵建议。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经营主体规模差异显著、无证经营现象突出、管理规范性不足及环境污染等问题。特别是分散式小作坊多选址于监管盲区,进一步加大了管理难度。针对这些问题,本年度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全域摸排,实施分类治理。通过乡镇(街道)联动排查,全区共登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网点)167家。目前已依法关停26家不合规企业,协助4家企业完成证照补办。根据摸排结果,白龙桥镇、雅畈镇、乾西乡和竹马乡为产业集聚区,已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二是强化专项执法,筑牢安全底线。1月23日出台《婺城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生产安全,全面排查各类重大风险隐患,确保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有序开展工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部门联动,继续通过限期整改、责令关闭、公安介入等措施,强化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或予以取缔。

    下一步我们会根据您的建议,从专项规范整治、行业准入标准、行业日常监管等方面推动我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范发展:

    一是深化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整治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推动我区制定出台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目录内的产业政策、发展规划,引导再生资源回收行业从散乱差的发展模式逐步向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迈进,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实行“网格化+双随机”监管模式,确保各部门履职到位。

    二是规范市场准入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得违规设置准入障碍,设置或变相增加审批、备案环节。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经营范围,根据负面清单“非禁即入”原则,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下步,谋划成立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和质量规范,规范市场准入机制,重点培育3-5家示范企业。

    三是构建长效监管体系。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公安、建设、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完善联动执法、日常监管、信息共享等制度。同时,开展常态化巡查,强化执法力度,对巡查发现的有安全隐患的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主体,督促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严重污染环境、无证经营的,依法从严查处或予以取缔,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四是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园区选址标准,推动“散乱小”经营主体向规范化园区集聚;制定量化准入标准,在环保指标、安全间距、场地资质等方面设定可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