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作出调整,现通知如下:
将《金华市婺城区华电小学更名及调整方案》事项调整出目录,将《婺城区名师名校长及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调整进目录。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婺城区教育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后)
附件
婺城区教育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调整后)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机关 | 承办科室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婺城区名师名校长及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考核奖励办法(试行)》 | 区教育局 | 人事科 | 《婺城区中小学教师梯队培养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支持保障婺城教育事业发展的十条举措》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 | 2025年12月底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