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MB1021858T/2025-53824

  • 文件名称: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七团0727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 发布机构:

    婺城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2025-08-19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对金华市婺城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七团0727号建议意见的答复

    日期:2025-08-19 15:14:49 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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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朗读

    何志新等代表:

    你(你们)在人大会上提出关于加大区内企业柔性执法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对优化婺城营商环境、平衡严格监管与企业发展需求等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包容审慎执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针对我区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实际开展情况,结合企业、群众等多方意见建议,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规范涉企检查事项,统筹涉企检查计划,打造涉企行政检查统一调度指挥平台,全面实施“亮码检查”、大力推进执法监管“一件事”。根据婺城区企业行政检查分类分级监管办法频次要求、“双随机”执法检查任务,重点抽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涉及信访举报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行政检查。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检查“无事不扰”白名单制度,纳入“白名单”的经营主体,原则上实行除专项检查外不上门检查、“非接触式监管”等包容监管措施,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

    二、持续推进包容审慎执法。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行政执法模式。通过“事前讲法”,强化法治宣传,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采取送法上门、巡回宣讲、公示典型案例等方式加强普法教育、舆论引导,引导行政相对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持续推动“轻微免罚”“首违警告”等政策落实,建立健全涉企行政处罚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涉案企业从轻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2024年以来已累计适用不予处罚案件1600余件,减免罚款110余万元。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合规建议书“三书同达”制度,加大普法教育力度,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回访制度,采取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的整改情况及实际困难,在执法者与被执法者之间架起互相交流、沟通的桥梁。2024年以来已累计开展案件回访330余件,满意率为100%。

    三、全面推广预约式指导服务。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预约式指导服务,根据企业预约需求,组建联合监管检查小组,按照预约时间上门开展“靶向式”指导服务,聚焦企业问题需求,落实落细服务措施。2024年以来累计开展预约式指导服务120余次。建设以西市街蓝次方岗亭和白龙桥企服中心为载体的行政执法质效观察点,近距离接触企业和群众,及时收集执法反馈,更好地服务企业。每季度对观察点工作进行评估,持续优化观察点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四、多维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通过开展每周培训、每月考核、掌上学习等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全方位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专业水平。在实地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进行“传帮带教”活动,通过面对面的教学方式,指导新进执法人员规范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不定期开展各类业务专题培训和技能比武,全面、真实地检验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实操能力,打造一支专业过硬、责任落实、作风优良的行政执法队伍。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推动婺城主城崛起、引领婺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结合您的建议,我们在下步工作中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精简执法监管方式。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分级实施涉企行政检查,统筹检查计划,降低检查频次,大力推广非现场检查。二是有效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治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更好地帮助企业纾难解困。三是持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打通涉企投诉举报绿色通道,收集意见建议,有效解决问题,对紧急问题设立快速通道,确保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