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11330702056851584G/2025-53724

  • 文件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区府办

  • 成文日期:

    2025-08-12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信息有效性:

    有效

  •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5-08-12 15:44:17 来源:区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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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原文
  • 政策解读(图解版)
  • 朗读

    关键词:招标投标、废止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 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的工作部署,做好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清理涉及招标投标活动的政府规章。

    二、制定过程

    2025年4月17日,省司法厅等10部门发文通知各单位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自查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并于7月7日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党组会议研究。

    三、文件依据

    该文件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等10部门关于开展招标投标治理改革配套制度废改立工作的通知》(浙司〔2025〕5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工作总体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浙政发〔2025〕7号)制定。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主要是废止《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婺城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婺区政办〔2019〕37号),并以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编号正式发布废止通知。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健航       联系电话:15167951955(655965)